第18章 【迷失之地】的变故

而留下的,是去无可去,没有任何的庇护所收留的穷人,于是仍旧在迷失之地中生存的人,有了一个新的称呼——【弃民】。

被上天所遗弃的臣民。

而楚歌与他的妹妹,便是真正的弃民,生活在迷失之地弃民聚集地之一的思君镇。

思君镇周围,甚至于连一个小诊所都没有。

也正是如此,当年妹妹重病,楚歌才不得不“卖”掉了自己,去换取自己的妹妹的一线生机。

一别就是十年——

可这一片弃民密布的迷失之地,这一片被大雾与浩雪侵袭的险恶之地,为何会引来林家老爷子的大力投资?

还是耗尽了家产,不留余地的投资呢?

这合理吗?事出反常必有妖,林家的这一位老爷子必定是在迷失之地有所图谋。

而图谋不小,以至于林家的这一位老爷子愿意贡献出自己的一切而做出了一场“豪赌”!

于是,白发人讥讽道:

“正所谓人为财死鸟为食亡,你家的老爷,为何要到一个鸟不拉屎的迷失之地做基建?